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6]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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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2016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159项,其中行政许可46项、行政处罚79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3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削减事项中涉及修订法律法规的2项,待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后再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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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