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级业将迎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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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确央行作为主管部门,并统一监管规则和联合惩戒,能否根治信用评级行业“以级定价”“以价定级”等痼疾,能多大程度改变评级结果虚高、泡沫化严重的现状,尚待观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新周刊》 2016年41期
出版日期 2016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