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两关闭""三严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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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2015年4月3日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烟花爆竹零售点实施“两关闭”、“三严禁”原则,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花炮科技与市场》 2015年4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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