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会计、税务处理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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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单位在业务中难免会遇到大大小小问题,本想虚心请教,却又常苦于无处可问,为此开办"问题解答"这个栏目,帮助您答疑解感。1.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丢失后要不要登报说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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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安徽水利财会》 2015年4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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