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著作权法的立法基础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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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美两国著作权的立法理论有着很大的区别,一是它们存在不同的价值观:美国著作权法构筑在“经济价值观”上,为的是保护创作者及有关人员的经济权利,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国则把“文化价值观”作为其著作权法的基础,强调的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及促进整个社会交流与文化发展。二是它们遵循不同的传统:美国法与英国法一脉相承均属于普通法系,中国则步日本与德国之后尘而归于大陆法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1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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