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访物权法定与自由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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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导论物权法定主义(又称“物权法定原则”)风光了两千年,但其存废近来陷入争议。自第三个千禧年始,海峡两岸的物权法学者,尤其是使用法律经济分析的物权法学者,纷纷为文检讨物权法定主义。刹时间,废除物权法定主义之呼声响彻云霄。即便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7条已于2009年修正,纳入习惯(法)作为创设物权类型之方式,仍有学者觉得改革不够彻底。中国大陆物权法于2007年出台,第5条采取严格的物权法定主义,但许多领导学者认为解释上可以更宽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交大法学》 2014年2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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