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水污染,民众应有索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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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历经四次审议和反复修改完善的《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2014年4月24日表决通过,它被称为“中国现行法律中最严格的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这不禁让人想起不久前的兰州水污染事件,尽管被广泛曝光,但公民仍索赔艰难。兰州自来水苯超标污染事件发生后,针对涉事的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五位兰州公民向当地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作者 喻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环境教育》 2014年5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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