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戒律下的音声理念——云冈石窟伎乐雕塑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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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佛教在西域以及中土汉至南北朝时期所用音声有以下几个层面,一是僧尼声明,二是僧尼以歌赞音声供养,三是世俗人等在寺院以俗界音声伎乐供养为用;对中土佛教之音声为用应该把握阶段性的变化。研究佛教进入中土初期之音声,最应把握佛教戒律的意义,考量佛教之于西域诸国所谓政教合一对以上样态之保障,认知佛教入中土诸多矛盾性之解决;经历了长期探索磨合,北魏文成帝时期沙门统昙曜面对中土佛教在戒律下的诸多矛盾提出以僧祗户和佛图户(寺户)供养寺院,经皇帝恩准遍及州县,之后百年中走出一条寺院经济一体化的道路,这是改梵为秦或称“改梵为鲜卑”的典型模式,为中土僧尼持戒修行提供保障;从伎乐供养的视角看,中土寺院在长期实践中由寺户分离出专事音声伎乐供养的群体——所谓“寺属音声人”。佛教之音声理念对其后的影响在于,唐代所有官属乐人以音声人相称,这还是建立在同一身份、“配隶之色”的基础之上;辨清以上问题,则可相对清晰把握云冈石窟伎乐造像之音声伎乐供养人的身份和存在意义。
作者 项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音乐》 2013年2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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