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论"中国音乐宜采用(己采用了)‘为调名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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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现在林谦三对“之/为调名制”的理解方式,中国音乐确实宜采用“之调名制”系统。但林廉三对“之/调名制”的理解方式有误,且与事实不合。由西乐界仍多主张(应无理由被采用的)“为调名制”来观察也可见林谦三对“之/为调名制”的理解方式,与古人不合。依正确的“之/为调名制”及“声调”定义来论,则中国音乐宜采用(已采用了)“为调名制”系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0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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