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政府于1946年对生活困窘者实施了《生活保护制度;》1974年颁布了新《失业保险法》对具备一定资格的失业者提供失业保险给付,2010年3月又完成了对《失业保险法》的修订;2011年10月即将出台《求职者支援制度》对不适用生活保护和失业保险的失业者提供就业支援。由此,日本将形成一个以失业保险为主体、求职者支援制度和生活保护制度为辅助的失业保障体系。本文研究分析了日本失业保障体系的特点,取其精华,对今后完善中国的失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出版日期
2011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