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恩乐镇卫生院 666500
【摘要】目的:探讨妊娠期间体重增加过度与产科并发症发生几率以及分娩方式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减少产科并发症发生率。方法:对镇卫生院在2019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接诊的160例孕妇作为观察对象,将其体重过度增加的69例孕妇作为观察组,将体重正常的91例孕妇作为对照组,分析妊娠期间体重增加过度与产科并发症及分娩方式的关系。结果:孕期体重增重过度组产科并发症发生率及剖宫产率明显高于正常体重组,比较差异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妊娠期间孕妇体重过度增加,为诱发产科并发症的主要危险因素,同时也增加了剖宫产手术的几率。应加强孕产妇的产前宣教,对有生育需求的女性及已经妊娠的妇女应指导进行适当控制体重及孕期增重幅度,以降低产科并发症发生率,保证母婴安全。
【关键词】妊娠期增重过度;产科并发症;分娩方式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水平的提高,以及不良生活方式的影响,我国肥胖人群不断增加,而年轻人肥胖情况不容忽视。其表现的一方面是妊娠期,由于受我国传统观念认为孕期营养越多越好的错误影响,使我国孕前肥胖和孕期体重增长过快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孕期营养过多补充,而且运动量的减少,使其体重增加明显,妊娠期并发症、巨大儿及胎儿窘迫的发生率也在上升,从而增加了女性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剖宫产率也不断升高。笔者对保健院在2019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接诊的160例孕妇作为观察对象,观察孕期体重过度增加的危害,现总结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160例观察对象为镇卫生院在2019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接诊的孕妇。孕妇年龄在20-34岁之间,平均年龄(27.41±1.4)岁,初孕71例,有孕产史者89例,孕周28+5-40周,平均孕周(34.7±1.5)周。排除合并严重内科疾病者、双胎妊娠患者。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均无明显差异,P>0.05,可以进行组间比较分析。
1.2方法
1.2.1孕期增重标准确定:根据BMI的中国参考标准,孕期体重增加值=分娩前体重-孕前体重,正常BMI的孕妇适合孕期体重增长11-16.4kg。将孕期体重增长在正常范围内的孕妇归为标准组,孕期体重增长超过16.4 kg的孕妇归为超体重组,为妊娠期过度体重增加。
1.2.2对160例孕妇,在产检时询问、记录妊娠前体重数,然后进行孕期称重、体重记录、根据孕周数进行判定是否为体重过度增加,根据检查结果将160例将孕期肥胖及孕期体重过度增加者作为观察组,将孕前体重正常、孕后体重过度增加者为对照组。160例妊娠妇女中,孕期体重过度增加69例,占比43.12%,体重正常91例,占比56.87%。
1.3观察指标
对两组孕妇的产科并发症发生情况及采取的分娩方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4数据处理
应用SPSS21.0统计学软件对两组所得数据进行处理,以率为表达形式的计数型指标均采用百分率(%)表示,采用卡方(x2)检验,当P<0.05时,表示存在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产科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观察组发生产科并发症16例,发生率为23.18%(16/69);对照组发生产科并发症3例,并发症发生率为3.29%(3/91)。两组比较差异显著,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两组产科并发症发生率比较(n;%)
组别 | 妊高症 | 妊娠期 糖尿病 | 巨大儿 | 早产 | 产后 出血 | 胎窘 | 发生率 |
观察组(n=69) | 2 | 4 | 6 | 0 | 2 | 2 | 23.18* |
对照组(n=91) | 1 | 0 | 0 | 1 | 1 | 0 | 3.29 |
注:*表示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显著,P<0.05
2.2两组分娩方式比较:观察组剖宫产发生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而阴道分娩率明显低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显著,均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产科并发症发生率比较(n;%)
组别 | 例数 | 阴道分娩 | 剖宫产 |
观察组 | 69 | 45(65.21)* | 24(34.78)* |
对照组 | 91 | 81(89.01) | 10(10.98) |
注:*表示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显著,P<0.05
3.讨论
高危妊娠对孕产妇及胎婴儿有较高危险性,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众所周知,高危妊娠通常由多种原因引起,肥胖为其原因之一,因为肥胖可能导致孕妇的血脂,血糖,血压等发生异常,给妊娠带来很多危险,所以孕前肥胖和孕期增重过度的孕妇为高危妊娠。在现阶段,我国临床上关于孕前肥胖和孕期增重过度与其他产科并发症关系的研究却相对较少[1]。而在临床工作中,常常遇到孕妇体重过度增加引发的产科并发症,如巨大儿可发生新生儿窒息、肩难产、臂丛神经损伤、锁骨骨折等风险,且进入儿童期后容易发胖,影响其远期发育[2],所以,妇女孕期增重过度应引起产科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
鉴于上述原因,笔者加强对孕期体重增重过度的孕妇资料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观察组即孕期体重增重过度组产科并发症发生率及剖宫产率明显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其中,观察组孕妇产科并发症包括妊高症、妊娠期糖尿病、早产、产后出血、胎儿宫内窘迫,发生率23.18%,上述并发症均可影响母婴预后,而正常体重的孕妇,其产科并发症发生率为3.29%,进一步说明了孕期体重增重过度对母婴的不利。此外,上述因素也增加了剖宫产分娩方式的增加,增加了分娩的不安全因素。
母体营养状况良好是确保胎儿健康发育的关键[3],但体重的增加应该适度,而不是一味的增重,所以,产科医务人员应加强产前宣教,对有生育需求的女性进行营养指导,使其在备孕期间就应该注意体重变化,同时妊娠后控制增重幅度,降低产科并发症的发生率,以提高妊娠及分娩的安全性,保证母婴安全。
参考文献:
[1]李艳华,陈小梅,陈水仙等.孕前体重和孕期增重对新生儿出生结局及孕产妇围产结局的影响[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14,2(6):635-640.
[2]李春明,张为远,孕前体质量指数与妊娠结局关系的评价,中华医学杂志,2014,94:36-38.
[3]梁嬛,沈婕,董欣然等.中国城市人群孕期体重增加及其与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关系:一项多中心横断面研究[J].复旦学报(医学版),2016,43(3):29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