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法学教育由大学基础学习阶段和见习阶段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也相应设置了第一次国家考试和第二次国家考试.德国议会于2002年4月21日通过法学教育改革立法,该法将于2003年7月1日生效.本文就德国法学教育改革最新动向进行了简要的介绍①.
德国研究
2003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