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垫交电费的行为应当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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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在农村调查中发现,一些供电所为了能及时与县(市)供电公司结清电费收缴任务,擅自为一部分未能及时交纳电费的农户、企业借款垫交。实践证明,这种“借垫”,不仅导致财务管理混乱,终将增加农民的负担,而且诱导供电部门弄虚作假,形成“上清下不清”,造成信息失真,继而误导上级,影响决策。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还淡化了部分农户按时缴纳电费的意识。那么供电所借垫交电费的现象缘何屡禁不止,原因有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电管理》 2004年4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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