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为冲突当事方的冲突治理机制研究——以一个农村房屋拆迁冲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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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转型期中国社会冲突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政府作为当事方的冲突类型,这种类型的冲突是指政府以公共利益推进经济和社会的改革发展,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并不能得到公众的支持,以致政府建设的项目常常受到阻碍,甚至成为诸多冲突发生的根源。因此,如何治理政府作为当事方的冲突是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但从国内外的文献来看,现有研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并不多。故而,本论文以一个公益拆迁事件引发的冲突治理事件为例,试图探讨政府作为当事方的冲突的治理机制。论文得出的研究结论是,信任机制是政府作为当事方的冲突的恰当的治理机制。这是因为权威机制遇到了信任危机,市场机制又缺乏应有的环境,不能有效地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信任机制具有传统和社会的基础,是当前的可行的治理机制。但是源于中国的体制和制度的特殊性,信任机制需要辅之以权威机制和市场机制,形成信任机制主导的合作治理模式,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冲突治理的作用。本研究不仅极大地丰富了现有冲突治理的理论研究内容,而且对于政府冲突治理的实践也有重要参考价值。论文指出未来的研究方向是,针对我国大量的类似的冲突治理案例,运用统计方法分析该类冲突的治理机制的共性特点,以期形成更具普遍性指导意义的研究理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风险灾害危机研究》 2018年2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