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经济体制转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人口与劳动力流动空前活跃的形势面前,现行户籍制度特别是其中的迁移制度,与现实社会经济生活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已很不适应。二十年来,国家虽做了一些改革,但迁移制度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局面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许多问题尤其是与迁移制度改革相关的政策问题仍值得探讨。 一、迁移制度改革及其局限 在计划经济时期,户籍制度演变的核心问题是日益严格地限制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户籍制度改革的焦点在于迁移制度改革,调整不合理的迁移政策。 (一)改革“农转非”政策。首先,调整“农转非”政策。1980年10月,公安部、粮食部、国家人事局
简介:全球目前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中国至今属于其中之一.[背景材料]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