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5年12月,国务院在总结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颁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同时,确定湖北省等8个省市为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扩大试点省份。这次改革是继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湖北省作为试点省份,应认真吸取东三省试点改革的成功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精心测算,反复论证,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改革方案,积极推进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简介: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个人账户没有做实、计发办法不尽合理、覆盖范围不够广泛等不适应的问题,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为此,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对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出如下决定:
简介:摘要:社会保障是消除贫困的重要工具。缴费型老年保险是所有国家老年保障的主要形式,但妇女缴费型老年保险复盖率低,福利水平低,使得寡妇很难完全依靠就业养恤金实现减贫目标。在这种情况下,遗属养恤金权利已成为保障独居老年妇女收入的重要手段。派生的养恤金权利不是来自受益人本身的收入和缴款,而是来自与被保险工人的家庭关系,如婚姻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等。遗属养恤金是遗属遗属养恤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指投保人死亡后,遗属和受抚养未成年子女定期领取的现金收益,但须符合某些条件。遗属恤金是遗属养恤金的主要受益人,因为老年妇女比男子寡妇多得多,而且妇女是遗属养恤金的主要受益人。25个经合组织国家85%以上的遗属养恤金领取者是妇女。遗属养恤金有助于老年妇女间接获得养恤金或通过其配偶的缴款增加养恤金,是独居老年寡妇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并有助于她们加强老年人的收入保障,以实现其减贫目标。关键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