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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加强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说“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在监督的范围、监督的方式以及监督的手段上,都大大地往前迈了一步。”但是笔者认为,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仍有待完善的地方,民行检察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

  • 标签: 修改诉讼法 完善建议 民事诉讼监督
  • 简介:政府权力清单提出的目的是规制行政权的行使,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作为对行政权的控制工具。然而政府权力清单的构建,无法协调和处理好其所涉及的行政法相关关系,陷入了作为行政自制规则与法律的界限模糊、行政规则与行政裁量之间的失衡、弱化了司法有限审查原则的效力、行政公权对社会私领域造成了消极影响等多方面的困境。所以,以行政法治的形成为视角,结合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未来设想,规制行政权行使的出路在于:将政府权力清单仅仅定义为具有政府信息公开性质的,对各项公共权力进行统计的"明细单",并通过权力清单的相关实践,为日后《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提供经验上的参考和方法上的铺垫。

  • 标签: 权力清单 行政权行使 行政法治
  • 简介:从规范意旨看,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制度本身承担着保障知情权和实现行政成本回收的应有作用。然而,实践中不收费、乱收费等做法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收费制度的功能式微和定位偏离,并可能造成恶意申请涌入、行政资源浪费和知情权受损等严重后果。着眼于收费制度的代际发展和未来完善,应当通过立法对其进行修正,具体包括以行政成本为基准明确收费标准、以便民惠民为精神改革收费方式、以充分保障为底限创新减免规则等。

  • 标签: 信息公开收费 制度机理 立法完善 知情权保障 成本回收
  • 简介:15号指导案例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慎重适用"、"从严掌握"法人独立地位否认的立场,但存在三点不足:一是偏重"人格混同"之构成的论述,而对"人格混同"为何"严重损害"债权人缺乏说明和论证。由此可能产生鼓励法院轻易否认法人独立地位的负面效果。二是"参照"适用《公司法》第20条第3款不符合类推适用的要求。三是将"关联公司"作为认定"横向人格混同"进而否认法人独立地位的约束条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足。

  • 标签: 人格混同 法人 类推适用 关联公司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的定义富含较大的解释空间。通过研究现有判决事例发现,法院在判断中着重从信息产生主体、信息产生性质、信息产生方式、信息存在方式四个要点进行了审查,继而可以归纳为判断“政府信息”的三大司法要件:行政职权的行使、行政机关的实际持有和信息的实际记载。这一标准为法条中的不确定概念提供了基本解释取向,但还需要经过嗣后同类或者类似案件的检验,才能成为符合现实需要、回应条文内涵的司法认定标准。

  • 标签: 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 司法审查 判例研究
  • 简介:2000年初,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再审判决书,再次使布尔津县阔斯特克乡阔斯托于村的原告黄玉宝、张玉梅定了心,也为被告高华志损害赔偿划上了句号。

  • 标签: 判决书 再审 原告 官司 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
  • 简介:我国公民赵燕在美国被其警察殴打致伤,美国国务院对赵燕“受到美国边境执法人员明显虐待感到遗憾”。国土安全部也向中国政府和人民深表歉意。现诉讼仍在进行中。

  • 标签: 公民 法律意识 法律秩序 民权 法治精神 中国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第三人给付契约,是指以第三人之给付为契约标的契约,又称为由第三人给付之契约、第三人负担之契约或担保第三人给付之契约。法国学者称之为"担保允诺"。法国民法第1120条规定,"但一人得接受使第三人为一定行为的约束;如第三人拒绝履行此种行为时,约定使第三人为一定行为之人,或约定使第三人接受此项义务之人,应负赔偿损害的责任"。瑞士债法典第111条规定,"对他方约定由第三人给付者,于不为给付时,有赔偿因此

  • 标签: 运送契约 约定人 给付义务 受约人 当事人 第三
  • 简介:某市规划局在执法大检查中发现一处违章建筑,拟责令其拆除。利害关系人声称该房已经建成超过两年,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超过两年未被发现的,不能再施以行政处罚。因此,规划局无权要求其拆除该房屋。对此,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规划局有权要求该利害关系人拆除房屋。理由是该房屋经利害关系人修建,一直存续至今,因此,其违法呈持续状态。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第2款之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计算。”所以,拆除房屋的处罚没有超过处

  • 标签: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 行政恢复原状 法律救助 侵权对象 行政机关
  • 简介:安乐死作为一种文明的死亡状态,已成为当代世界的一个热点问题,有的国家已经或正在为安乐死立法.我国对该问题的多数观点认为,立法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行的,但对于立法及其实施所必须解决的一些理论观点和法律原则还存有争议,笔者就争议中的几个问题谈点认识,以期能促进其在国内的早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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